以案释法|温州鹿城某制鞋原辅材料加工厂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关闭案例警示“跳梁小丑”李玉刚摔下神坛,不再被世界宽容,梅葆玖:死不原谅

2024-04-04 26阅读

  【国家反诈中心】

@电信诈骗报警中心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28日,鹿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鹿城区仰义街道的温州市鹿城区某制鞋原辅材料加工厂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制鞋原辅材料加工厂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处于关闭状态,执法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了取证,当场下达《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针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查处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第二部分裁量细则一、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综合事项(八)安全设备类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中【处罚档次】一档“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涉及1处的”及【裁量幅度】一档“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2.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结果】

对当事人温州某制鞋原辅材料加工厂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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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探测器是用于探测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气体浓度的,若浓度超标,探测器会发出警报提示。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生产车间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关闭的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本案中该制鞋原辅材料加工厂厂长因10月27日下班后关闭工厂电源总闸误关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可燃气体报警监测装置后忘记开启,导致安全生产出现重大隐患。为汲取教训,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切实开展全方位自查自纠,确保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处于开启状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定操作。(鹿城区仰义街道应急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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